第1章 不要和陌生人讲话
“小宝,喜不喜欢吃棒棒糖?”平日里待人和蔼的王叔叔亲切的逗着她。 小宝眨着眼,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,她今年四岁了。 “嗯,喜欢。”小宝伸着肉呼呼的小手,小宝最爱吃甜食了。 “到叔叔这里来,叔叔给你吃棒棒糖。” “好。” 王叔叔把她抱在怀里,“来,给你一支。” 小宝高兴地接过来,小手紧紧攥住,奶声奶气的说:“谢谢叔叔。” “叔叔给你吃棒棒糖,你亲亲叔叔好不好?” “好,波。” “小宝喜不喜欢叔叔?” “喜欢。”小宝喜欢爸爸,喜欢妈妈,喜欢爷爷奶奶,喜欢身边每一个问这话的人,妈妈教的,她要说喜欢。 “叔叔也喜欢小宝,小宝亲亲叔叔的棒棒糖。” 小宝疑惑的看着王叔叔说的棒棒糖,她摇头,“这不是。” “是,你亲亲就知道了。” 小宝浅浅的眉毛皱成一团,头摇的像拨浪鼓。 可是还是拗不过。 “不许告诉爸爸妈妈,不然,以后就没有棒棒糖吃了。” “哦。”小宝皱着眉毛,有点害怕。 “我也亲亲小宝。” “妈妈,叔叔今天给我棒棒糖吃。” “好,你谢谢叔叔的吗?” “嗯。” “小宝最乖了,亲亲。” “妈妈,今天叔叔给我棒棒糖吃。让我亲亲他。” “乖啊小宝,妈妈去给你做饭。” “妈妈,我不想吃棒棒糖了。” “好呀,棒棒糖吃多了牙齿会不好的,小宝真乖。” “妈妈,叔叔的棒棒糖是臭臭的。” “小宝乖乖去看看电视好不好,等下妈妈给你做好吃的。”妈妈继续做着饭,不理会小孩子的胡言乱语。 小宝坚持着自己的话,奶声奶气的说:“妈妈,我不想吃棒棒糖了,但是我不吃,叔叔就掐我。” 妈妈回头,疑心自己听错了“掐你?” “妈妈,你看。”小宝把手臂内侧给妈妈看,明显一处指甲掐的痕迹。 妈妈心惊。不敢相信这是真的。 晚上,爸爸回来,听了妈妈隐隐约约的叙述,两个人一起仔细问他们正坐在小木马上摇摆的女儿,小宝一五一十说给他们。 吃了饭,小宝去睡觉,她睡得迷迷糊糊的,但还是听到爸爸妈妈在吵架。 “我要杀了他!”爸爸的声音从来没有这样可怕。 小宝从没见过爸爸这样生气,她害怕。 一定是她做错了什么,爸爸才会这样生气。 妈妈一晚上都在哭泣。 第二天,爸爸出门。再没有回来。 “妈妈,爸爸去哪里了?”小宝想爸爸了。 妈妈只是哭泣。 她不明白,妈妈为什么一直哭泣。 直到长到足够大,小宝明白了,关于此事,小宝提起来,妈妈唯一的反馈就是“你怎么不去死!” 然后就是“你真是个祸害。” 这话一直陪伴着她,从记事开始,到上了学。 现在已经没有人叫她小宝,她的名字叫,丁磊。 老师们都问她怎么有这么男孩子气的一个名字,她只是摇头。 她悲伤的母亲,把怨艾毫无保留的发泄到女儿身上,“你为什么不去死!” “她怎么不去死?”有时候丁磊也这样问自己。 四岁的时候她就害的爸爸坐牢,故意杀人罪,死缓改无期。 无期,遥遥无期。 等她接到父亲病重,狱中去世的消息,丁磊知道,妈妈的一线生机也没有了,从前妈妈就整日以泪洗面,此后更是如此了。 丁磊尽量躲着她,不和她有正面的接触,从小她就这样,以后更要躲着她。 不曾给与她母爱的妈妈,对丁磊来说是个不得不面对的陌生人,或许这比方不对,因为陌生人无法这样狠狠地伤害她。 而她的妈妈说着最恶毒的话,带着深深的怨恨,这让她痛苦不堪。 是,有时候丁磊会想,她怎么不去死? 下雨,又是下雨,她的雨衣这样破了,老天爷却只知道下雨。 背着书包,披上破旧的雨衣,丁磊出门去。 丁磊的年纪,按道理说应该已经是婷婷少女了。 但她畏畏缩缩,说话不敢与人直视,头发不仅短而且丑的要命,真是和少女这个词一点不沾边。 破旧又落时的穿着加上她的呆滞,让男同学都笑话她是个木头,老古董,怪胎。这些还算是好听的。 在最虚荣的年纪,她一无所有,连虚荣也没有。 她只有一个让人分不出性别的名字,加上她那让人分不清性别的穿着,这样活了许多年,也已然习惯。 从殡仪馆取父亲的骨灰回来,丁磊满面平静的把骨灰盒紧紧抱在怀里。 父亲,她很少见到他,但想起他来,丁磊还是会嘴角微微上扬。 至少,父亲爱过她,虽然他有心无力,但至少爱过她。 风很大,雨衣遮挡不住的地方,全是湿的,而身上,几乎没有雨衣能遮住的地方。 这比不穿,还要难受。 可是又怎么能不穿呢,穿着雨衣她只会身体难受,不穿的话别人就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她,以为她是个傻子。 这样大的雨却不晓得遮挡,肯定是傻子才会做的事。异样或者怜悯的眼神看过来,那就不只是身体难受了。 抱着最亲爱的人的骨灰盒,丁磊满脸的泪水混着雨水,沿着下巴滴个不停。 没有钱买公墓,她也不想和母亲讨要,那个半疯的女人,她受的苦也够多了。 摇摇摆摆不知道走了多久,伴随着狂风暴雨,丁磊把此生最亲爱的人的骨灰,洒进海边。 暴雨的海边,空无一人。 暴雨的海边,只有茫茫的海,和接天连地的雨水。 晚上回到家,丁磊伏在枕头上,倔强地不肯再流泪。 “你怎么不去死。”妈妈走进来骂她,丁磊知道妈妈又不正常了。 妈妈是个半疯的女人,她还不算是精神分裂,医生说,妈妈只是自控能力受到影响,还没有到精神分裂的那种程度。 丁磊翻过身,挤出一丝冷笑,“你这么恨我,那我去死好了!你以为,我没有想过去死吗?” 这是第一次,也是唯一一次争吵。之前都是疯女人骂她,她默默听着。 丁磊举起割破的手腕,眼睛里带着无奈和凄怆,“你就这样,看着我去死好了。” 疯了的女人,再没说话。 “妈妈,对不起。”丁磊在本子上写,一遍又一遍。 她看过一部电影,里面的女主角和她一样的悲哀,悲哀到只能说,“生而为人,我很抱歉。” “妈妈,对不起。”丁磊写着这句话。 对不起。 割腕,安眠药,上吊,投水。 她想过很多次,只有这一次,她付诸于行动。 下了点决心,她用并不锋利的刀片划伤了手腕,可是她太蠢了,沿着手腕划了五厘米长的口子,却未伤及动脉。 她半疯的妈妈好像吓傻了,不再聒噪她,而是念念叨叨坐在自己屋子里。 看着涌出的鲜血,丁磊沉默了几分钟。她把手晾在马桶沿上,以免鲜血把地砖弄脏。 几分钟后,人类几万年进化来的的原始求生欲,让丁磊挣扎着拨动了医院的电话。 在无意识的那一段时间,她很冷,又很温暖。 丁磊做了一个长长的梦,梦里有爸爸,有妈妈。妈妈不是现在这个疯疯癫癫的样子,梦里,丁磊还叫小宝。 前所未有的温暖,像春日里的太阳照在丁磊身上,她浑身暖融融的。梦里的丁磊笑着走向爸爸和妈妈,步履蹒跚,她笑着,奔跑者,可是总是无法靠近他们。 爸爸妈妈消失了,一切暗下来。丁磊觉得好冷,比她的手生冻疮的那个冬天,还要冷。 等她渐渐恢复了意识,所有的温暖都消失了,只有冷,那种冷让她死过一次以后,不敢再尝试。 手腕上留下一个疤痕,丁磊看着那道疤痕,心里酸酸的。“如果是横着的,就好了。” 那样,就如她母亲所希望的,去死,永远消失。 “对不起,妈妈,对不起,爸爸。”她心里默默念着。“这样活着,真的很对不起。” 可是擦干眼泪,她还要活着,有时候,还会露出一丝笑容。 背着这么多的眼泪和苦痛,她不该笑的。 可是越长大,她越能够肆意地笑了。 长大,她发现,长大这件事情,能解决所有的问题。 软弱随着她成长会消失。 似乎,她也可以笑了。 “长大,快点长大。”丁磊在本子上写。 伴随着她的成长,自杀的念头离她远去了,被她禁锢在最触碰不到的地方。 很快,丁磊十八岁了。 这天,妈妈难得正常。 妈妈语气平和,说:“你以后不要来了,我没有钱给你了。” “好。”丁磊点头。 她回答的就像答应了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。但说实话,丁磊心里有些害怕,丁磊很开心自己没有在母亲面前表现出害怕来。 妈妈没钱,她知道,虽然她们有一所房子,但房子不是钱,这个小产权的房子,是父亲入狱那年刚刚申请下来的。银行的贷款还没有开始还,爸爸就失去了还款的能力。 这所房子,银行随时都可以要回去,只是因为牵扯七七八八的事情,一直没有收回。 答应了妈妈的要求,辍学来的毫无悬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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